武汉市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2日(周六)、9月13日(周日)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参考,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可于2026年9月7日9:00-9月13日14: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二、备齐参考证件和考试用品
1.参考证件:考生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两证齐全方能进场。持临时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户口簿等均不能进入考场。请考生妥善保管身份证件,若有遗失请在考前及时补办,以免影响考试。
2.考试用品:考试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此之外的其它物品严禁带入考场座位。随身携带的手机、电子产品应关闭电源和闹钟后与物品袋一起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三、按时抵达考点
考试期间出行人数较多,可能造成考点周围交通拥堵,请考生提前了解考点所在位置,关注天气变化,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预留充足的赴考时间。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需接受身份核验等,建议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一律禁止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四、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考
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进行处理,并通报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试结束后,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将依照“人社部31号令”给予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试卷皆严格保密,请各位考生不要相信各类“包过”等诈骗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衷心祝愿广大考生
在本次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考点不提供停车服务,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考点地图详见附件。
特此提示,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