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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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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112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wcyrsc@126.com,邮件名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教育部备案的电子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以及证明个人能力的其他材料(学习及工作简历;重要社会兼职材料;科研成果论著目录应包括题目、作者排名、刊物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的内容;论文被收录和引用、转载情况;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代表性论文著作等)。

    (三)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原件现场审核查验,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由学校留存。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同本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等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起算时间为11日(例如: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31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7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7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考核

    此次专项招聘岗位均免笔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阶段。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环节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参考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参照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前需按照《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的要求先进行身份核查,核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六、公示及聘用管理

    体检、考察合格以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评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的,根据任职经历和单位岗位情况确定聘任等级。

    此次招聘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博士研究生可选择与学校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明确聘期业绩考核标准,具体待遇协商面议,并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的高层次人才也可将简历发送至邮箱wcyrsc@126.com,纳入学校高层次人才储备库管理。

    (二)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对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可联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人:霍老师;联系电话:027-81805061

    (四)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26号(北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127号(南校区)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29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鄂ICP备12000478号-1